“时代的每一天都是新的,有所不同,有所进步,因此,从来没有旧时代或者新时代。” 这是读完京东CEO东哥在《财经》杂志发表署名文章《第四次零售革命》后的感想。此所谓日无新事“陈词滥调”吧。
文章提到下一个10年到20年,零售业将迎来第四次零售革命。“在我们即将跨入的智能时代,实现成本、效率、体验的方式将变得完全不同。这也是未来零售业创新和价值实现的机会所在。”刘强东认为,零售的本质不变,仍然是成本、效率、体验。
说说读后感一二,供内行指正。
keyword:效率 成本 体验
东哥很是坚定不移地抓住了“效率、成本、体验”这三个与零售密切相关的keyword,不愧老“商骨”,切实抓住了交易、零售商和消费者的需要和心思,情怀收敛但实用到位。
东哥用3P+3I+3S的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提炼和总结了技术(与数据)对于零售改造,即既包括新的零售运营方式,也包括了新的零售基础设施,还包括对零售“前-中-后台”的某些具体变动形态,描述得很是生动。
东哥对零售基础设施的强调和突出,较为深刻地把握技术进步带来的行业变革对企业具体运营和经营的影响,实际也是对如何优化“效率、成本、体验”的另外一种形式承诺,有诚意的样子。
但是文章还是有一些可商榷之处。
“效率、成本、体验”并不能诠释零售本质
东哥对“零售本质论”的执着,源自他对“效率、成本、体验”坚持,而他对“效率、成本、体验”坚持,又很可能他对自身经历和京东业务的念念不忘。
如果审视东哥将“零售本质”总结为“效率、成本、体验”三者,就会发现这三者并不是什么零售本质,所有的商业活动、经济活动乃至人类一切社会活动,都遵循着此三者或进步或倒退的轨迹。
本质,是让事物成为它自己而非它物的那个东西。对“效率、成本、体验”持续存在的强调并不能诠释零售本质,更不能以此证明“零售本质未变”。
零售三大问题还需准确解答
“效率、成本、体验”,虽然对零售诸多环节做了形象生动、充满情调与不乏专业的描述,让我们想象和“理解”未来“第四次零售革命”,但还是没说清楚三个问题。
首先,零售效率、成本和体验是如何被总体而非个案样式提升的?即并非基础设施的改变一定自然而然地优化这三个方面,而且要确定这点必须讨论新的正负外部性。
举个例子,商品物流快速定投,虽有利于提升个人消费者,但它带来的包装浪费、交通拥堵则可能增大而非减少企业或社会成本,这些成本最终需要消费者“转移支付”。
其次,如果说零售内外的效率、成本和体验因由基础设施改变得到优化,那么零售价值链条构成也必然发生变化,以往零售链条中的成本、收入、利润结构会发生重大变化,但东哥并没有进行任何这个角度阐述。
举个例子,将数据作为一种要素(或手段或工具)来实现第四次零售革命,那么数据要素的成本在以往零售价值链之下近乎不存在,是新增成本。与此类似,以往零售也不存在投递到户到人的配送成本,相关服务提供商也不存在。移动支付、数字营销、商品保险等等都存在类似情形。因此,新的价值链究竟如何是不可笼统带过不做细论的。
再有,价值链条发生巨变,那么显而易见的,零售行业与市场的参与主体也必然发生巨变,新的物种、服务商和第三第四方涌现,且这些主体之间关系不再是简单的成本累计、效率递减的价值传递,他们之间利益关系同样被重塑。
举个例子,运营代理服务商出现就改变了既往品牌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的很多利益关系逻辑。
非同一层面的新零售和无界零售无法比较
东哥或许是对零售太了解,也或许对新概念太不屑了,因此对“新零售”表现出强烈抵触。东哥或许是对零售太自信,也或许是对京东太“偏爱/护犊”,因此对“无界零售”表现出强烈推崇。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在一年前就说过,“无界零售”、“第四次零售革命”(如果它存在)、“新零售”(如果它能实现)是不同层面的议题。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新营销”理论大爆发,各个营销机构都相应提出基于自我实践和认识论、方法论的营销理论,如奥美的“360品牌”理论模式、智威汤逊的“整合品牌建设”和戴维森的“品牌冰山”理论等等等。一时间百花齐放,姹紫嫣红。令人欣慰的是,大家没有一个人因此纠结于“营销的本质”,也几乎无人出来抨击“新营销有何可新”,何也?
道理简单:立足于发展和立足于实践,胜过口头的辩论,视野、定位与目标不同决定了层次、路径和方式不同。“无界零售”,自己做好了就很好。
新零售,究其根本还是指商业零售在新技术新环境下新的存在形态。如果一定要讨论零售的本质,要从零售的作用方式、价值结构和参与主体来讨论,不能仅仅从“效率、成本、体验”这些零售的效益和效能指标结果来讨论。
“新零售”是什么
如果一定要问什么是“新零售”?简单地说,“新零售”有三个核心特征,缺一不成为“新零售”,即:数据要素/资产,生态网络协同,数字智能运营。
这三点是根本的,舍去哪一点都仅仅是一种业务解释或者技术取向。就像“共产主义是为了全人类的解放”,“新零售”也是针对类似目标的一系列形态或行为的总和,它的结果包括:
1.“新零售”是它自己的掘墓人。这包含三层含义:
其一,随着无缝无界、全域全时、定制定投的发展,中间商规模与作用大幅降低至极致,在理想状况下,每一笔交易都可以接近视为是“零售”。此时,零售无处不在,也就只有交易购买而无需零售的概念;
其二,如果“新零售”可以推动、引导或促进新制造、新物流和新金融等变革,实现其目标,那么,M2C、P2P(此处指产品与物流)的发展,将使得当下更多的零售向“订供”转化,这种意义上,我们并不将其是为是传统说的“零售”。
其三,即便是目前或未来存在的零售商,其收益/收入的构成也越来越不再依靠商品差价所获取的利润,反之,针对零售行为而延伸和延展的服务、体验和娱乐,将成为越来越重的份额,也即,零售商不再是商业流通下正宗概念的零售商,而正在转化为生活服务商。
“新零售”正是在此意义和趋势下,转型/升级并同时消解零售,无论新旧。
2.第二个重要的结果,就是与“新零售”同时提及的“新制造”、“新金融”、“新物流”等。之所以“新零售”希望或可以推动这些变化,核心在于:新零售可以且需要从“三流”(信息、资金、产品)的延伸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回报,当然最重要的是“信息流”即数据。
“新零售”,与其他“四新”协同,一方面是可以直接的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另一方面是通过“协同”制造、金融和物流等,获得最佳与最多的交易机会。
因此,如果仅仅就零售业态和零售行业内部谈论,那么确无必然性谈论“新零售”,问题是如果仅仅如此,我们谈的就是“零售的技术化(数据、网络、智能等)”,而非“零售经济”。
因此,我一直说,只有超出零售看零售,才能理解“新零售”,否则,无论抨击还是赞美,都是虚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