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从发展规划进入国家能源法
氢能一直被业内被视作21世纪最有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早在2018年在中国氢能联盟举办“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高峰论坛”,发布了《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在政策与法规层面,《报告》指出,氢目前未作为我国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氢能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的一部分内容,国家层面缺乏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氢能被列为能源范畴”。时隔两年之后,中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氢能属于能源,氢能正式步入我国能源体系。
在“能源法”第十一章附则中的第一百一十五条(术语的法律解释)中写道: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能源,是指产生热能、机械能、电能、核能和化学能等能量的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等)、核能、氢能、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电力和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