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的管理制度不仅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也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公立医院作为提供特殊医疗服务的事业单位,因为其“公益性”使然,只谈使命,不谈成本,导致大多数公立医院成本管理颇为粗放,不成体系。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下,过去几年公立医院的收入仍然呈两位数增长,掩盖了背后巨大的成本浪费和低效运营带来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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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改革倒逼医院精细化管理
支付方式改革是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改革的最有效措施之一。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等预付制医保结算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也在快速推进。通过费用杠杆,引导向“价值型医疗”的转变,在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消耗更少的医疗资源。
DRGs支付制度改革以医疗费用控制为指挥棒,倒逼医院从“粗放式规模扩张增收模式”转向“精细化内涵质量增效模式”。同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也将推进DRGs的推广与应用,达到互相促进的作用。
此前,各地医保局都是依据服务具体项目进行相应的付费,逆向选择风险较大,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对医院和医生的约束较小。
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则完全不同,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 个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应该给医院多少补偿。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这避免了以前的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和过度检验的行为,还会缩短病人住院天数,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滥用产生制约作用。
同时,DRGs 要求医生诊断用语规范、编码统一、病案首页完整,这样才能进行信息统计,进而做大数据分析。它改变了医生行为和医院管理,从过去凭着经验看病走向循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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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院联动:支付变革中的常州DRGs方案
2019年初,江苏省常州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入选之后,常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筹备。2020年,按照“先试行、后评估、再应用”思路,完成病案信息管理、病例分组管理、基金结算管理、基金智能审核、综合评价管理、公示公告六大系统建设,对16家二级以上公立试点医疗机构推行DRGs付费模拟运行。2021年起,16家医院正式实行DRGs付费,并明确预算费率。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常州市DRGs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医保与医院协商谈判机制,实施了局院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医保提质”和“医疗提效”双并重。常州市DRGs付费方案充分利用了DRGs的优势,用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指标(CMI)和管理能力(时间和费用效率指数)对费率进行动态调整,引导医院发展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运营精细化。除此之外2020年,常州市医保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医院院端DRG建设进行专项补助,支持医院做好DRGs精细化管理。
这一工作成果体现在了数据上。2021年1-3月,常州市16家试点医院基础数据规范性显著提高。整体病案上传率达到97.92%,病案质控通过率达98.54%,规范病例入组率达98.16%。同时,次均费用增幅明显下降。16家试点医院次均费用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7%,而改革前近三年次均费用平均增幅均超过10%。另一方面,引导分级诊疗也初步显效,适合基层开展的基础病组病例在三级医院中占比从历史上的9.47%下降至6.21%。
显而易见,开展DRGs试点之后,医院的管理服务效率有了显著提升,“常州模式”受到了江苏省医保局及省局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部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预计将在202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支付方式改革在30个试点城市落地,公立医院过往粗放式管理将得到不断改善,医保基金监管将更加透明高效,普通民众也将享受到更规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