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已加速各地带量采购执行的全面深化,釜底抽薪式打击以回扣销售为主的药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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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晚间,中国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中,要求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

这决策意味着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组织的多样性,除了国家采购平台之外,其他省级、联盟、区域性采购机制深入开展,不断下沉基层,全国集采已经无死角!

1、组建带量采购联合体

安徽省安庆市近日发布该市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方案意见稿,计划组建“带联体”,即带量采购联合体,将遴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组织实施集采。

按方案,安庆市市属三级医院将作为带联体牵头单位,每个县域医共体原则上作为一个采购单位,整体纳入带联体,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这意味着,带量采购持续“下沉”、方式创新。未来碎片化的带量采购将成为药品主流发展趋势。

安庆方案中提到,将遴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组织实施集采。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作为安庆地区该通用名药品品规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后仍需采购的,可继续按中选价格采购。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可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实行零差价销售,不得组织二次议价。

2、江苏:鼓励医疗机构或医疗联合体开展组团或拼单议价。

3月10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更新消息,该局起草了《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议价采购:医疗机构议价,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均须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除国家谈判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等,其余省平台挂网药品,医疗机构均可在省平台挂网价下,结合自身采购量,与生产企业进行实质性议价,并按议价结果采购。鼓励医疗机构或医疗联合体开展组团或拼单议价,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议价结果供参考组团或拼单的医疗机构共享。

3、陕西组建11个采购联合体,在省级招标基础上再各自议价。

陕西卫计委发布了《关于组建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开展带量议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组建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根据通知要求,陕西本次将按市为单位组建联合体。陕西共有10个地级市,将组建10个采购联合体,具体是依托市辖区内一家规模较大的综合医院组建采购联合体。驻地在西安市的省卫计委“委直委管”医院组建一个采购联合体。

因此,整个陕西将组建11个地级的采购联合体,开展药品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每个联合体在省级招标的基础之上,再各自带量议价,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除了公立医院,国有非营利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包含村卫生室)原则上都可以参加市级采购联合体采购,还鼓励其它医疗机构参与。各地原有的县级采购联合体与市级采购联合体可同时并行。

4、山东:跨市采购联盟挤压虚高价格

早在2019年的6月初, 山东省医保局就已经发布了《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联合体,降低耗材虚高价格。

12月初, 烟台、青岛、淄博、潍坊、威海 五市采购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签约仪式刚举行完毕。五市联盟对 输液器、留置针、预冲式导管冲洗器 三大类19个品规普通医用耗材进行了联合谈判采购。经谈判后, 19个品类普耗平均降价幅度达60.93%,单品最高降幅86.5%,最低降幅37.31% ,多个品种创下全国范围内地市级联合采购最低价。

无论跨市级联盟,还是带量采购联合体,都发挥公立医疗机构批量采购优势,将医疗机构打包,成立采购联合体或医共体,通过增加买家的数量来提高对企业或经销商的议价能力。

从国家采购平台、省级采购机制,到跨市级联盟、带量采购联合体和医共体,带量采购不断下沉到县域和基层。全国集采自上而下,缓慢而坚定地逐步挤压药品与普通耗材虚高的价格。在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带量采购价格协同机制中,以医保报销为杠杆,对质次价高,主要以回扣方式为主进行销售的药械企业,进行釜底抽薪式的精确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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