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医疗服务模式,医疗零售化的潮流怎么来的?

亿欧网 中字

所谓的医疗零售化,指的是引入零售业态的手法来提供医疗服务,从而提升医疗服务整体的服务能力。零售业更多的是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从售前到售后的全链条服务,核心是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来为产品的销售提供附加值,从而获取更高的客单价和推升销售规模。

而医疗本身即是一种服务,并不是为产品提供附加值。所以医疗的零售化更多的是集中在服务本身,更多的以病人为中心,提供全链条的从诊前到诊后的服务。但医疗零售化的终极目标更多的是以控费为核心,所有的服务和药品等手段都是围绕着这个目标展开,这也就要求医疗零售化并不简单的是服务好就可以,能满足支付方的控费需求更为关键。

医疗零售化的潮流是由支付政策改变而引起的:支付方的控费举措推动了用户行为改变。比如,美国的奥巴马医改要求个人必须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但商保较为昂贵,个人的承担能力有限,保险公司就开发出了高免赔额保险,用户在自己支付几百到几千美元之后,保险才会承保之后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节节高涨的医疗开支也逼迫保险公司提升保费,这加大了企业的医保负担。为了降低自身的医疗开支,美国企业也加大了为员工提供高免赔额保险的比例。

在高免赔额保险的推动下,对于个人来说,门诊或普通的小病都要自己掏腰包,就必须去寻找那些价格更低的门诊服务。另一方面,大量涌入的新保险用户没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他们一旦需要问诊服务更需要零售化的可及性较强的普惠医疗服务。更进一步来说,除了高免赔额,保险公司在问诊环节的控费需求也非常强烈。美国的急诊室开支非常高昂,过去几年快速发展的应急医疗中心(Urgent Care)则有效的替代了一部分急诊室的功能,价格远低于急诊室服务,而且位于商区等繁华地带,用户可以像购物一样快速获取这些服务。

因此,医疗零售化的源动力来自支付方和服务方的市场现状。由于美国医疗服务的价格较贵,没有保险自费看病非常昂贵,削弱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一旦支付方推动覆盖面扩大并加大控费力度,普惠性质的医疗服务就获得了发展的动力。

另一方面,美国的价值医疗也推动了医疗零售化的快速发展。美国联邦医保(Medicare、Medicaid)这一主要支付方将按次数付费改为按价值付费(主要考察疗效、核心考察指标是30天内再入院率),这迫使医院必须关注病人出院之后的病情发展,逼迫其不得不去和院外市场的门诊、康复和护理机构展开合作。第二,联邦医保赔付的比率越来越平坦,这意味着医院在收治同样数量病人的前提下,收入并不会有增长,但人工和其他成本却在年年上涨,这对医院的利润产生了明显的挤压。

医院大力开展院外门诊服务,无论是自建还是并购或者只是合作,无论是从避免罚款(30天内再入院要被罚款)到节约成本还是再到满足支付方的需求,医院在院内与院外的门诊服务的合作动力是非常强劲的,院外市场也获得了大规模增长的动力。从劳工市场也可看出这一变化,2005年到2015年,美国门诊领域的工作岗位增长速率是院内岗位的6倍,而且这一趋势还在延续。

随着美国市场医疗零售化的发展,各方对于中国市场医疗零售化的发展也抱有很大的期待。随着民营医疗的发展,中国医疗的服务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服务质量上始终没有很大的进步。而且,民营医疗在基层医疗领域也发展的非常弱势,无法真正去推动医疗的零售化。

但是,中国一部分公立医院和一部分民营医院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一些专科领域确实提供了一些值得参考的发展范例。比如在牙科领域,只要技术能力合格,如果能配上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优质的服务,自然能推动医疗服务的良性发展。但是,这毕竟只能集中在少数领域而无法全面铺开。

因此,中国医疗零售化的源动力将如同美国一样,主要是由支付方带动的。但是,中国支付方对服务方是整体弱势的,在短期内是没有能力去推动服务方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进行改革的。而且,面对长期被压低的医疗服务价格,中国医疗的零售化并没有为支付方控费的价值。

事实上,目前发展良好的医疗服务都是高端的低技术服务,这只是满足小众市场的需求,没有做大规模的可能性。只有支付方从价值医疗的角度严格对公立医疗体系进行严格的考核并发展出一套标准化的支付管理工具,整个院外医疗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服务才能真正获得发展,医疗零售化才有发展的可能。

因此,中国医疗零售化在短期内更多的还是偏向概念,正如互联网医疗一样,目前还是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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