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0月(10.01-10.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2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6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汽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流通等方面。
图片来自“亿欧网”
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0月(10.01-10.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2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6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汽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流通等方面。
其中,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工程院、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编制印发了《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制定背景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到来之际,设计能力不足已成为影响制造业领域转型升级的瓶颈问题和重要因素之一。
针对制造业短板领域设计问题和影响设计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该计划提出5大任务来推动工业设计基础研究体系逐步完备,包括夯实制造业设计基础、推动重点领域设计突破、培育高端制造业设计人才、培育壮大设计主体、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网络。
在二手车出口方面,商务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办公厅签署了《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加快我国二手车出口进程,通知简化出口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并提升许可证审批效率。
地方层面的政策大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武汉和成都将推广从多个角度进行补贴和支持氢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深圳发布通知将加快部署环卫以及重型货车领域的新能源车辆,类似对商用新能源车的鼓励政策也出现在新疆,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包含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将不受乌鲁木齐市区外埠车和货运车限行措施的限制、允许全天通行。
另外,南京出台管理办法拟规定,今后进入南京的网约车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针对网约车平台及司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处罚并将纳入信用平台统一管理。北京则发布通知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拥有充换电设施运营相关营业执照、场地签订书面协议且使用期限不宜少于3年、拥有三台及以上充换电设施或充换电设备装接总容量不小于60千瓦等。
以下是2019年10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
10月8日,为强化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召回监管,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
交通运输部关于第25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的公示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对第25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进行了公示。第25批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有龙凤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等73个,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及规范的车载终端有深圳市锐驰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36只设备。
十三部门印发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10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十二部门颁布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总体目标是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制造业短板领域设计问题有效改善,工业设计基础研究体系逐步完备。在汽车等传统优势行业,实现设计优化和提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
10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提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该建议主要为了创新完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意见规定的相关改革事项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改革措施的第四点提出,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一家一证”。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发布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0月28日,商务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办公厅签署了《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取消了二手车出口企业异地收购二手车时遇到的准入手续问题,简化了工作流程和手续,为出口创造便利环境。通知共有四点,一,简化出口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二,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由“一车一证”改为“一批一证”,许可证同一商品编码项下最多申请20辆二手车;三、二手车出口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出口报关地和出境口岸;四、主管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在车辆转移登记、出口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便利。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10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抽查工作,坚决查处“大吨小标”及车辆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对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随机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验。
地方层面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10月11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10月11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从多个角度进行补贴支持氢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联合印发《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月1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联合印发《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争取到2019年底,全行业投入营运的纯电动泥头车保有量达到3000辆,纯电动泥头车成为我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主力车型之一,持续发展新能源重型车整车产业规模,通过新能源泥头车的示范经验,逐步在搅拌车运输、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他类型的新能源工程车辆推广。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
10月21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拟规定,今后进入南京的网约车,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且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要达到300公里以上。网约车平台证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重新申请。同时,针对网约车平台及司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明确了处罚措施,还要纳入信用平台统一管理。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辆管理措施的通告》
10月2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车辆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11月1日起,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包含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不受乌鲁木齐市区外埠车和货运车限行措施的限制,可全天在市区道路通行。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送审稿)》
10月2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送审稿)》,提出将奖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加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对新建加氢站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补贴,新能源车市政停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免费等。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集中充换电设施的通知》
10月2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集中充换电设施的通知》,通知对北京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拥有充换电设施运营相关营业执照、场地签订书面协议且使用期限不宜少于3年、拥有三台及以上充换电设施或充换电设备装接总容量不小于60千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