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押金上限
其中针对以分时租赁汽车、共享单车为主打的共享出行领域,新规规定,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预存资金
针对预存资金,新规也做了规定,如共享单车单个用户账户内预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
押金退还
针对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存管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应当于当日(至迟次日)基于原路退还原则退还用户。
同时,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只能将用户预付资金用于其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其他借贷用途等。
从2017年到2018年,多家共享出行公司出现押金退还难的问题,曾经风光无限的小黄车ofo,押金退还排队排号超过千万。此外,押金数额更大的共享汽车平台也有出现押金退还困难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