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中国开始实行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正式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那一天,成为中国迈向现代化社会道路的重要时间节点。历经40载,人民的生活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汽车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已进入到寻常百姓家。或是机缘巧合、又或是有意为之,40年后的12月18日,同样将作为中国汽车发展史上重要一天而被载入史册。
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9年1月10日正式实施。这项被业内公认为第三个产业政策的《规定》,自意见稿开始就引发了广泛关注,而这其中最重磅的消息就是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今天,吴声汽车与行业专家共同解读《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1、汽车投资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规定》中明确,汽车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均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多年来,我国汽车行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汽车投资虽然一直是热门行业,但很多资本都未能得其门而入,《规定》全面取消汽车投资核准事项,转为地方备案管理,无疑是为投资打开了方便之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取消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主动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客观要求,为地方和企业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有行业专家表示:“这可谓是我国汽车工业几十年发展中最大的一次变化,也将汽车行业的开放竞争推向更高一步,对汽车投资的管理已经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程度。与此同时,投资政策的放开,也更能让市场在汽车产业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让各参与主体公平竞争。”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李万里向吴声汽车记者表示,“《规定》有几个很有亮点的地方。第一个就是把政府的审查级别降低,从必须批准到备案;第二个是必须中央批准变为省及省以下的部门批准;第三有一种负面清单的作用,很清楚的说了哪些不能干,法人怎么要求,股东怎么要求,资产流动怎么控制都说的非常明确;所以第四点就来了,它的可操作性非常强,几乎不用解读,照办就行;第五是协同监管系统;第六个是改变了省市与企业的关系,从同谋到‘猫鼠’的关系。另外,前段时间工信部发的准入也等于放开了代工制度,这在以前是不行的。我觉得这两个文件放在一起很有意思,是互相衔接的,是一个政策链的。”
2、技术指标交由市场决定
此前,针对意见稿特别设立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产品技术要求》对纯电动汽车产品的车长、能耗、电池和新建发动机项目发动机的升功率做了严格规定,在业内外看来,这是最具争议的部分。而本次颁布的《规定》中删除了意见稿中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产品技术要求”,对发动机升功率和纯电动汽车和电池的具体指数指标不再设置具体要求,相反的,在相关要求中出现了“行业领先水平”“先进技术”“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等字眼。
业内普遍认为,作为一项把握汽车产业投资方向的产业政策,《规定》不应限制具体的技术指标,而应把技术交由市场决定,让市场检验技术的优劣。由此,扫除了技术障碍,而将技术发展水平的决定权真正交由市场,让市场真正发挥其配置资源的能力。
有汽车产业分析专家向吴声汽车表示,“对于车企来说,要想在行业里站稳脚跟,过硬的技术是最根本的东西。而此次发布的全新政策让市场成为检验车企实力的第一道关,对企业来说无形中也是一种激励。市场是公平的,只有真正具备实力的车企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而企图浑水摸鱼的企业比如之前“骗补”的新能源车企将会很快被淘汰。在全新政策营造的环境下,各家车企的良性竞争在无形中就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水平,从而推动了整个产业向更优质的方向发展。”
与此观点不谋而合是,“市场的力量是很有必要的,市场可以引导技术务实发展,使技术更加可靠,没有市场参与,技术发展更容易跑偏。技术进步离不开市场的调控,退潮后,优势企业实力凸显,投机企业会逐一浮现,行业发展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向吴声汽车记者说到。
3、高附加值零部件成为发展重点
《规定》中明确,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其中特别增设第九条第五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领域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和工艺,推动零部件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控制等能力建设。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此前意见稿中所没有提及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师建华在《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工作报告》中指出,虽然我国零部件企业数量在10万家以上,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企业达到了13333家,但这其中多数以中小企业为产业主题,多数企业集中在低端、低附加值领域,面临着盈利能力低、产品品质不高、运营管理粗放等问题,多数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核心能力薄弱,技术创新上企业投入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零部件领先企业,由于核心技术不掌握在自己手中,也就意味着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此外,零部件行业市场竞争生态的不健康,也成为目前零部件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痛点。虽然企业数量、质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不能忽略的是零部件行业竞争的相对无序,已经阻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由此看,零部件行业受上下游两头挤压的中间环节,自身竞争力差,受制约较多,缺乏话语权,发展环境还有待改善。有行业专家表示,《规定》中对零部件行业的关注,能够推动零部件行业向高质化、有序化、开放化发展。
师建华同样认为,“我国作为世界最大汽车生产国,汽车零部件质量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国家顶层设计指引,制定鼓励和支持汽车零部件质量提高和巩固的相关配套政策,可以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实现转型升级,最终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尽管《规定》取消了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但是并不代表监管失序。《规定》中明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与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及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率。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单位,给予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备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问责、处理。
此外,有相关人士透露,发改委已经同步做好了汽车产能利用率、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等数据的调查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各地、各企业的运行情况,建立了协同监管机制,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备案管理之后加强监管,确保市场发展有序推进。
综合看来,《规定》再次强调了我国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发展的方向,并限制了传统燃油车的产能;同时贯彻我国十九大精神,政府持续坚持“放管服”,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原则。为我国汽车产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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