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在天津泰达论坛期间发布了2016年度C-NCAP第三批车型评价结果。本批发布的结果共涉及6个车型,其中包括1个A类车、1个B类车、3个SUV车型和1个MPV车型。
本批评价的6个车型中有3个为企业自愿申请车型。全部车辆均由C-NCAP管理中心从各车型专卖店直接购买,购车费用支出共计316.53万元。具体车型及生产企业如下:
1.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斯巴鲁牌/SUBARU GP7FCDH型乘用车(XV 2.0i舒适导航版)
2.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金牛座牌/TAURUS CAF7202A51型轿车(金牛座 2.0L 时尚型)(自愿申请)
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宝马牌/BMW BMW6462KS(BMWX1)型多用途乘用车(宝马X1 sDrive 18Li尊享型)(自愿申请)
4.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金杯牌 SY6450C7SBW型多用途乘用车(金杯750 1.5L 旗舰型)
5.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吉利美日牌 MR6453C04型多用途乘用车(博越1.8T自动两驱智慧型)
6.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日产牌 DFL7169VAL2型轿车(新蓝鸟 1.6L CVT智酷版)(自愿申请)
这6个车型的试验自7月4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每台车辆均严格按照C-NCAP 2015年版规则进行试验及评价。
此次发布评价结果的6个车型均按统计的销量较大配置选取,SUV车型在本批车型中仍然占较大比例。本次评价的6个车型中,试验车辆上装备的ESC、前排乘员侧安全带提醒装置等比例均超过80%,侧气囊及气帘的装配率也达到67%。提高前排乘员保护效果的安全带限力器和预张紧器等措施很好地应用,只是对后排乘员保护措施尚不明显。
本年度第四批车型的评价试验也即将开始。同期,C-NCAP下一版本规则的研究也将继续推进,在与行业充分沟通了新版本方案后,管理中心将根据行业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完整的《C-NCAP管理规则(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