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房山区、昌平区、朝阳区均发布了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将开始全面对轻型货车限行。
政策原文如下:
海淀区
2021年1月1日起海淀部分道路正式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为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海淀区行政区域内部分道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每天6时至23时,红山路由安河桥向北至黑山扈路段(含)、黑山扈路向北至西北旺大桥段(含)、西北旺大桥向北至永丰南路段(含)、永丰南路向西至西北旺西路段(含)、西北旺西路向北至西北旺北路段(含)、西北旺北路向东至土井东路段(含)、土井东路向北至邓庄南路段(含)一线迤东,邓庄南路由土井东路向东至京新高速辅路段(含)、京新高速向南至西二旗北路段(不含)、西二旗北路向东至西二旗东一路段(含)迤南,西二旗东一路向南至西二旗大街段(含)、西二旗大街向西至西二旗中路段(含)、西二旗中路向南至安宁庄路段(含)、安宁庄路向东至京藏高速段(含)、京藏高速向南至北五环段(不含)迤西,北五环京藏高速向西至红山路段(不含)迤北围成的海淀区行政管界范围内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海淀区交通委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海淀交通支队
2020年6月2日
石景山区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景山区轻型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保证石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轻型货车部分区域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1.石景山区五环内道路。
2.石景山区五环外区域:东起西五环(不含),西至古城大街(杨庄大街),南起石景山路,北至阜石路。
二、限行时间
6时至23时。
三、实施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石景山区轻型货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