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予消费者的胜利,也是给予消费者的警示。
昨日,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郭兵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同时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该事件发生于2019年,彼时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于4月花费1360元,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该卡有效期为一年,不限次数,入园时要同时验证卡和指纹。
然而等到10月,园区向他发来短信,称“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即日起,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
郭兵认为,面部特征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极易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他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作为一项具备一定争议性的前沿技术,人脸识别正在被用于越来越多的场景。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人脸识别的潜藏危险。于这方面,此次“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判定,在某种程度上,给使用方警告的同时,也警示了广大消费者。
作者: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