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开发一词是由美国国会在1986年创造的,用以描述先前开发的产品。根据联邦采办条例(FAR)2.101的定义,非开发类产品(NDI)意味着:
i.任何先前已开发的供应产品,由联邦机构、州或地方政府或与美国签订共同防御合作协议的外国政府专门用于政府目的;
ii.本定义第i款所述的任何产品,只需对商业市场上通常可用的类型进行微小的改型,即可满足采购部门或机构的要求;
iii.生产的任何仅因为该产品尚未使用而不符合第i或ii款描述的供应产品。
所谓“微小的改型”,是指一个NDI可以直接进入采办过程中接近里程碑C的阶段,即可以进入生产与部署阶段。然而,有大量案例表明,有许多披着NDI外衣的重大国防采办项目更接近一个只有里程碑A或B水准的项目,即仅能够进入技术成熟与风险降低阶段或工程与制造开发阶段。这种状况通常因政府从每个潜在竞标平台选择其最期望获得的能力而发生,因而最终的需求文档从“需要什么”演变成“能获得什么”。结果是,大量的竞标承包商提交了有重大改型的平台方案,而政府只配备了有限的过程和分析工具来精准评估各方案的成本、进度和风险影响。
能力需求过程和采办过程相互作用示意图(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制图)
事实上,NDI的采办应用范围是有限的,并非所有装备都能够采用NDI方法进行采办。本文总结NDI采办项目的五个常见误区,并以美国空军的T-X教练机项目为例阐述这些误区的影响。
一、误区一:存在商业可得的产品,在进行微小改型或不改型的情况下能够满足武器和训练系统的大多数需求
真实情况是,NDI通常需要改型以满足美国政府的需求,更多的情况下,这些改型会极大扩展初始的成本和进度预期。
虽然很多商业可得的产品可以被军事组织用于满足它们部署区域的需求,但当它们用于全球部署或更紧张的军事训练任务时,会有更苛刻的可得性、可靠性和持续保障性要求,这样一来几乎没有系统可以被直接购买和使用而无需部分或重大改型。
一个典型例子是空军30多年来致力于将他们的飞行学员教练机从T-37和T-38更换为T-1,T-6和T-X。在上世纪80年代早期,国防部和空军都意识到需要替换T-37和T-38。在计划用T-46的样机取代T-37的项目因1985年来的预算减少而取消后,空军开始审视采用NDI的方法来替换T-37和T-38。作为需求声明/作战需求文档(SON/ORD)的一部分,一个操作确认小组开始与潜在的原始设备制造商(OEM)会谈,并试飞他们的飞机来更好的了解其系统满足一款新型主教练机的紧急需求能力的情况。
在同一时期,空军启动其专属飞行学员训练项目,加入了战斗机/轰炸机训练模式和运输机/加油机训练模式。因此,除去替换用于两种训练模式的主教练机T-37和用于战斗机/轰炸机训练模式的T-38外,空军还需采办一种新型先进教练机用于运输机/加油机训练模式。随着工作的演变,空军将其主要飞行训练概念扩展为联合主要飞行训练系统(JPATS)。空军也调查了可以快速应用于运输机/加油机训练模式的飞行平台的民用和军用市场,在国会的指令下,对T-38采用了“目前延长使用期计划(SLEP),日后更换”的采办方法。
T-37教练机(美空军图片)
T-38教练机(美空军图片)
关于空运/加油教练机,空军宣布其计划于1990年2月购买一种先进的空运/加油教练机,并选择现存的“山毛榉”飞机作为T-1教练机交付148架。第一架飞机交付于1992年1月。该项目最终增加到180架,全部于1997年前交付。该机型对商业设计做出了少量改动,至今仍在服役。
T-1教练机(美空军图片)
在另一方面,现在作为T-6而知名JPATS的需求和采办策略是寻找一个当前市场上正在使用的能满足空军和海军需求的飞行平台。即使除去一款机型外的所有竞标机型在8年前就被操作确认小组试飞过,它的征求建议书和源选择过程仍比T-1的合同授予过程多花费了6年的时间。当合同在1996年2月被授予时,选择的瑞士产PC-9飞机是一款相对成熟和操作有效的训练机。尽管如此,仍需要大量的改型来满足空军和海军的需求。第一架服役的飞机交付于2000年5月,比第一架T-1晚了8年。
T-6教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