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大参林(603233.SH)近期披露的两份公告都与违法违规及诉讼有关。
4 月 12 日晚,大参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 被告单位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2,被告人柯金龙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决定就上述判决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诉讼涉及茂名子公司历史的批发业务,业务收入规模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连锁药店零售业务。
01
柯金龙事件信披违规数月
大参林表示,柯金龙本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任何的经营管理事务,本次柯金龙涉及诉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但鉴于本诉讼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与此同时,就在 3 天前,大参林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 广东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 2023 年 8 月至 11 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柯云峰、总经理柯国强、董事会秘书梁润世对上述违规情况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们于指定日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13 楼)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消除违规行为影响,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 4 月 12 日晚的公告中,大参林表示,茂名大参林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原告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为茂名大参林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被告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金龙;诉讼机构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及《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等相关公告。
也就是说,从信披时间上看,在去年 8 月及 11 月就收到相关立案和公诉信息,而大森林却直到今年 3 月 2 日才对外披露。
02
2 月才刚宣布辞职并感谢
今年 2 月 9 日,大参林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柯康保、董事柯金龙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效率、推动职业经理人化、加快人才梯队的建设,董事柯康保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柯金龙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尽快召开董事会补选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柯康保及柯金龙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柯康保、柯金龙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柯康保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8 亿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65%;柯金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96 亿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16%。
天眼查显示,柯金龙目前位列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为柯云峰,持股比例为 21.30%。
大参林当时还表示,柯康保、柯金龙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换言之,在发表该辞职公告时,柯金龙已经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数月了。
大参林成立于 1999 年,由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三兄弟合力创办。大参林即将于 4 月末日披露 2023 年年报及今年一季报。
2023 年前三季度,大参林实现营业收入 177.23 亿元,同比增长 19.61%;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74 亿元,同比增长 27.2%。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门店 12993 家(含加盟店 3688 家),总经营面积 80.95 万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3 年 1-9 月,公司净增门店 2948 家,其中:新开门店 1019 家,收购门店 427 家,加盟店 1681 家,关闭门店 179 家。(港湾财经出品)
原文标题 : 大参林第二大股东因行贿获刑:子公司被罚400万,信披违规晚了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