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行业暗礁密布!律师:很少有机构百分百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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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何为“美”?很多人正在为寻找该问题的答案而感到焦虑。

“直角肩”“漫画腿”“精灵耳”“微笑唇”……当这些郎朗上口的概念充斥着各大互联网平台,很多年轻人为此趋之若鹜。

不过,对于美的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所翻新。容貌焦虑之下,内卷的问题尤为严重。而究竟是谁制造这一现象?想必,成为很多人心中的答案。

过去几年,医美行业高速增长备受瞩目。据沙利文数据,2015年至2019年,我国医美服务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22.5%,为国内少有的维持两位增长的潜力赛道。

然而,在增长同时,行业内乱象丛生。一些医美机构在宣传过程中夸大治疗效果,刻意规避治疗风险,不谈医生从业资质情况。

前有演员自爆整容致使鼻子坏死,后有网红小冉抽脂感染去世,医疗安全事故历历在目。对此,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联合宣布,启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而针对医美纠纷,柒财经于日前专访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魏广林、阎达两位资深律师。据悉,两位律师处理过大量医美纠纷案件,对行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有着严谨、专业的看法。

1、您之前办理过的医美纠纷案件中存在哪些普遍性的问题?

魏广林:目前,我们处理的医美纠纷案件主要分为三类:一种是消费者和医疗机构的纠纷;一种是消费者与医生的纠纷,这种医生在外“走穴”而不在医疗机构。最后一种是医生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纠纷,主要是劳资纠纷居多。不过,上述案件类型,消费者与医疗机构的纠纷是最多的一种。

2、对您而言,印象最深的医美纠纷是哪一个呢?

魏广林:去年,我们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即消费者在医美机构做了“吸脂”“重睑术”等多项手术,但其在术后一个月左右,发现自己在做手术时已怀孕。可院方术前未对患者进行身体检查。

而该案件争议点在于麻醉剂的使用上,该案患者的手术无需进行全麻,而医美机构实施了全麻。一般而言,涉及局部手术的医美项目,在术中不需要全麻。可实际中,很多医美机构为避免消费者在手术过程中因疼痛影响手术效果,而选择全麻。

回到案件中,消费者在得知手术时已经怀孕,便去医疗机构询问麻醉药剂的用量及类型。但院方听到患者怀孕了,对此事非常敏感,拒绝沟通。因与院方沟通未果,消费者只能选择法律手段。

我们联系了卫健委调出其完整病历,将患者病历、诊疗过程及医美广告等内容进行整理,并将情况向卫健委及工商监管部门反映。监管部门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对涉事医美机构作出了处罚。经处罚后,院方主动要求协商,最后基本达到了比较满意的结果。

3、涉及消费者与医美机构纠纷的案件中,最后结果是否还是以协商居多?

魏广林:是的,从经手的案件来看,因消费者非医美专业人士,其了解到的信息有限。另外,消费者与医美机构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大部分的信息都掌握在医美机构手里。

我们接触的大部分的客户,没有病历、合同,也不知道术中用的药品,甚至不知道哪个医师给他做的,更不用提医院、医师等资质问题。

如果消费者直接诉讼的话,会面临证据不足情况。在之前处理过的相关案件中,我们分析完得出,大概率赔偿金不会太多,又或者败诉也是有可能的。

另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医师资质是不能单独做手术的,必须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质,才能给患者做手术;若没有这个资质,只有医师资质,其必须有一名主诊医师的陪同。

4、在这些医美纠纷中,消费者的诉诸点有哪些?

魏广林:消费者的诉求比较简单。无论是术后患者对效果不满意,还是出现了医疗事故,最终无非就是落实到赔偿上。此外,一些比较小众的案件涉及消费者肖像权。极个别的客户会要求赔礼道歉、删图等。

5、医美机构方面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魏广林:从经验而言,医美机构所谓的应对方式,与消费者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有关。现在,医美机构很少主动与消费者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

从目前接触的案例来看,我们可能先针机构的资质、诊疗过程、广告宣传等入手,把违法违规的相关内容反映到卫健委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若反映的内容,相关部门核查后确定为事实,可能会对不符合诊疗规范的医美机构予以立案处理。

事实上,医美机构每年都会进行资质的考核,大部分的医美机构非常在意立案扣分的情况,因为这涉及到考核评分,严重者甚至吊销医疗机构资质。

只要我们向相关机构投诉,医美机构下一步就可能就找我们协商。另外,如果这一阶段协商不成,又或者说消费者手里的证据较为充分,走司法程序处理较为简单。而不太好处理的医美案件是消费者对医美效果不满意或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不过没有达到医疗事故的标准。

6、您觉得,出现这些医美纠纷背后的原因有哪些?

魏广林:我觉得,消费者和医美机构双方都有责任。不过,根源还是在医美机构。

首先,从我们处理的案件来看,国内的医美机构几乎没有能够100%合法合规,大部分医美机构都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比如,医美机构分为美容医院、门诊部、诊所、美容科,若消费者需全麻型手术,那么它相应就应具备麻醉科及相应的抢救设备。

很多的机构虽有医疗机构的资质,但是它不具有做相对应的类型的手术的资质,这就导致有些患者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手术后,最后出现死亡的事故。

其实,大部分医师的资质是没有问题的,但有些不一定会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质,很多案子就是医生只有医师资质,而没有主诊医师的资质,但单独一个人实行操刀做手术。

还有诊疗过程不符合规范的情况较多发生。比如,病历的书写是否符合书写规范。

此外,在宣传上,医美机构在第三方平台上推广医疗广告。但实际上,医疗机构的广告和普通的广告要求不同,它的要求更加严格。

按照法律规定而言,医疗广告只能涉及到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营业时间,提到医疗技术、诊疗过程以及药品名称,比如“光子嫩肤”“肉毒素”等都是不合法的。

于消费者而言,主要是意识上的欠缺。

第一是消费者缺少专业知识,大部分消费者可能都是熟人介绍去的,或者口口相传。甚至,有些消费者不去医院,而是在医生自己家里手术。消费者自己可能觉得没有问题。可实际上,是极易产生风险的。

第二是缺乏证据上的保存意识。大量的消费者在签署医疗美容合同时,不看条款,自己手里没有备份,病历没有及时索要,知情同意书以及其他需要签字的内容没有仔细翻阅。

如果因自己没有看清楚条款签字而引发的纠纷,消费者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可能消费者陈述的事实没有问题,但从证据上讲,消费者体现的就是签署了名字的病历,而病历不能完全反映事实,真实与原本事实相矛盾,单纯地向卫建委或者其他监管部门反应这种情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证据上的反映的和消费者的反应是相矛盾的事实。

第三是出现医疗问题后,消费者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去解决。很多都采取非理性的维权方式,即医闹,但解决不了实际性的问题。另外,也有消费者知道维权的渠道,将内容反映给卫健委,但自己不知道哪些问题涉及违法,找不到投诉的点。

阎达:首先,在很多人看来,医美是行业的蓝海。但这个行业和传统的医疗有区别:它叫医美,更重要的是在美,而不是在于医。它只是包了一个医的“外壳”,但是它又要受到医疗监管行业的规范,包括诊疗规范的限制。

其次,我们在去医院进行治疗时,具体的科室对应相应的治疗,包括用的药品及价格都是很透明的。有些医美机构为抓住消费者变美的心态,会把其产品进行多样的包装。

现在,消费者去医美机构就像走进了大商场,医美机构给很多项目起了非常多的名目。但是消费者并不清楚这些名目背后产品究竟怎么样,这样就产生不透明的问题。

经常有消费者去了医美机构后,会到我们律所说自己被忽悠了。因为对于医美项目无论是成本还是市场价格,消费者是非常模糊的,这也是我认为比较需要去完善的一个部分。因为价格等的不透明,就会导致后续的纠纷问题。

最后,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或不知怎么维权。在进行消费时,消费者更关注“变美”的服务,而忽视了风险性。医美毕竟有一定医疗的性质,就可能会产生不好的结果。

7、针对此种问题,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阎达:第一,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意识。医美机构的宣传归宣传,但消费者要明白接受服务时,必须对自己所签的字,所接触的服务内容有一个客观的认知。

第二,对所签字的合同、知情同意书、病历等,消费者都有索要的权利。如果医院配合,反而体现医疗机构相对比较坦荡,越是支支吾吾、闪烁其词,里面的水分或者是不透明的成分越多。

第三,很多医疗机构把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一些诊疗前后的肖像权使用等在特定地方进行宣传展示,兑换给消费者一定折扣或其他优惠。我想善意的提醒消费者,无论你愿意与否,医美机构如何使用肖像权的条款是需要着重看清楚的。

8、您觉得,现在的“容貌焦虑”是由什么引导的呢?

阎达:社会发展较快,各种各样的焦虑都有。对于容貌焦虑,我认为这是百姓爱美的一个表现,也是医美行业发展的一个前提。

但如果医美机构为吸引消费者,故意夸大、宣传容貌焦虑,消费者一定要在消费过程中保持理性。

首先消费者要对自身有明确的认知。在此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认清自己的需求和支付能力,量力而行。

即使需要超前消费,要去正规的银行机构或贷款机构进行消费贷款。从医美机构直接衍生出来的消费贷、医美贷其后面是否会产生暴利催收或滚利的不良贷款,消费者一定要有理性判断。

9、一些医美机构与合作的第三方贷款机构是否存在故意引导消费者进行超前消费行为?

阎达:医美贷是比较常见的。模式上来讲与教育机构贷款消费一样,其主要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

一些不规范贷款机构的将目标人群定在在校大学生、刚工作没多久且收入不稳定的群体。这些机构深知,这些消费者有追美之心但缺乏足够资金,极可能与贷款机构合作,通过医美行业,把不良贷款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魏广林:医美贷等问题是很多医美机构生存的套路:先制造一波“容貌焦虑”,比如宣传说容貌和贫穷挂钩。下一步就引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在一些没有消费能力或消费能力达不到医美手术对应价格的情况下,医美机构就会引导消费者进行超前消费,进而引发医美贷等问题。

制造容貌焦虑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会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医美机构的广告落实到法律层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有大部分内容针对制造容貌焦虑的医疗广告行为。

另外,医美贷涉及的主体非常多,包括消费者、贷款机构、医美机构。一旦发生医美机构跑路或医疗事故纠纷,消费者的医美贷是否需继续偿还,会引发很多法律问题。

10、您觉得,应该存在医美贷吗?

魏广林:医美贷既然存在,说明其有生存的空间及市场需求。但是不能将需求无限放大,更不能落到医美机构与贷款公司合力掏空消费者钱包的层面。

我觉得,最终应落实到规范上,比如对消费者付费能力、还款能力等做贷前审核。

11、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医美机构该如何做才能减少纠纷?

魏广林:医美机构处于爆发期,甚至可以说出现了万亿的市场。因其膨胀太快,目前法律层面的分布上有一定的滞后性。首先,法律层面上应规范医美行业,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对于医美机构而言,最基本的就是遵纪守法。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规范相应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及诊疗过程、相应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等。除国家监管之外,医美机构应有自己的医疗美容协会,应发挥其作用。

最后,对消费者自身而言,需提升上述的几个意识(详见7题)。另出现纠纷之后,在自己没有把握或找不到相对应点时,建议向相应的法律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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