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完成15款数字疗法审批,德国是怎样实现审批高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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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ICD-10定义DiGA适用的患者群体

BfArM要求DiGA申请必须明确定义适用的患者群体,其对医疗有益的数据必须至少从一个所定义的适用患者群体获得。认证医生也只能针对这些患者群体开具DiGA处方,并从医保获得支付。

BfArM要求通过ICD-10编码来定义和区分适用患者群体。因此,一旦获得审批,DiGA即可直接与采用ICD编码的各种信息系统(如DRG、门诊支付等)无缝衔接,并对适用患者群体进行具体区分。比如,通过这种方式,某DiGA是适用所有Ⅱ型糖尿病患者,还是已有特定并发症Ⅱ型糖尿病的患者就一目了然。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德国医疗对信息化系统的重视的确是涵盖到各个方面,且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相当值得我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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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比的临床证据

为了证明申请的软件应用对医疗有益,开发者必须出具对照实验的结果来证明使用所申请软件应用会比不使用该应用产生更好的效果。实验应该将所申请软件应用作为患者群体治疗的一部分;对照组则采用多种对照方式(如不治疗、治疗中不使用申请软件或治疗中使用已获审批的其他DiGA)作为对比。

根据具体的需求,研究既可以是临床研究,也可以是流行病学研究。此外,只要适合选定领域且为定量对比研究,使用为其他科学领域(如医疗研究、社会研究或行为研究)设计的研究方法也符合规定。这其中,真实世界研究数据是允许的。

这些研究必须在多方面满足DiGA审批的需求。第一,所实施的研究必须在德国境内实现。当然,在个别情况下,如果适用医疗场景的对照证据可以被提供,在德国境外获得的数据也可以被认同。

第二,对照研究必须在合规的公开研究机构注册。合规意味着注册机构必须是WHO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的主要注册机构或者合作机构,或者是该平台的数据提供者。在德国,这一机构一般指代BfArM下属的德国临床研究注册组织(DRKS)。已经完成的临床数据也可以在这里提交。

第三,研究应符合相关国际公认标准以便未来被用于展示和研究目的。申请人至少需要提交一份回顾性比较研究,如病例对照研究、回顾性队列研究或个体内比较研究皆可。任何时候,申请人都可以提交前瞻性比较研究,即具有根本上更高证据水平的研究。

第三,研究数据需要公开发表,且符合相关论文的发布规范。相应数据提交也需要按照BfArM的要求提交。比如,BfArM要求临床研究中的消极数据需要公开;且相应的临床研究的数据需要在其尚未公开发布,且被临床研究注册机构认可前提交给Bf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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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审批所需的资料

相比正式审批,临时审批可以不用提交对医疗有益的研究数据,但申请者仍然需要合理说明DiGA针对特定的患者群体可以达到至少一个对医疗有益的潜在影响。申请人可以提交系统的文献和评估,或者软件应用提供的系统评估数据。BfArM将以此为依据,判断其是否可以支撑通过临时审批。

申请者同时还需提交根据普遍接受的科学标准拟定的评估方案,其中需要适当考虑数据评估结果。其中,至少应有一份由第三方独立科研机构提供的文件说明对所设计方案如何得到正式审批所需的对医疗有益的证据。当然,第三方独立科研机构必须与申请人无利益冲突,但可以按市场标准收取相应报酬。

如前所述,通过临时审批的DiGA可以提出最多一次申请,将试用期延长最长12个月的时间以满足临床研究的需求。当然,这种情况只能在BfArM基于已有数据判断极有可能得出对医疗有益的结论下发生。

申请人在申请延长试用期时也必须提供正当理由解释为何在第一阶段实验中无法提供对医疗有益的证据,同时,如果根据要求,还可能提供正当理由解释为什么延长试用期可以生成实际缺失的证据。

最幸运的情况下,临时审批的DiGA可能获得总计24个月的试用期。不过,由于很多DiGA是通过潜移默化改变用户的生活习惯来产生作用,有人仍然认为短短两年时间可能较难证实其对医疗有益。对此,BfArM在指南中指出,原则上,研究可以在申请DiGA之前开始,从而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写在最后

目前,德国率先为数字疗法提供了详尽的审批指南,并提供专门快速审批。陈粟源博士及左思敏女士认为,相比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数字疗法审批,德国的DiGA快速审批程序具有全面、快速和专业的特点。

首先是全面性,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虽然有一些医疗健康应用相关的法规,但没有任何一家可以提供如此详尽的、从立法到规则,甚至涵盖各种例外情况的审批流程。从这点而言,德国DiGA审批流程的全面性和完整度是首屈一指的。

其次则是快速的审批流程。德国DiGA审批充分考虑了软件应用快速更新的特性,申请后3个月内即可完成审批(如果所有资料都齐全)。这对于众多中小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可以极大地降低时间和金钱成本。

再次则是专业性。德国DiGA审批尤其考虑了数字疗法的医疗属性,将对医疗有益的证据作为最为关键的支持材料,并从研究设计到最终提交都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保证通过审批的DiGA的确是可以对病人的健康是有帮助的。

“我们对比西班牙、英国,它们都没有单独把医疗APP独立于医疗器械来做审批,甚至美国也没有相应的专门流程。我觉得这是德国非常创新的一个举动。” 陈粟源博士认为这是德国DiGA审批最大的特色之一。

最后则是支付便捷。一旦通过审批,基于其前期准备支持工作的完善程度(甚至提供适应症ICD编码),DiGA可以快速进入市场,由认证医生为适应症患者开具处方,并由医保支付。

数字疗法从问世之日起就一直关注和争议共存,争议的根源来自于其对医疗是否有益。由此产生的大众疑虑又并生出了由谁来付费的现实问题。德国数字疗法的审批则代表了一种解决思路,即通过将其定义为一种特殊医疗器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严格的审批,并在审批后纳入医保支付,从而打消大众的顾虑。这种思路或许值得我国借鉴。

作者: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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