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院在面对DRG的时候,医院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相对权重”,无论是评价也好,付费也好,中间始终存在着“相对权重”的影响,那两者是一样的吗?相信这一定是很多人的疑惑。本文我们就来聊聊“相对权重”,解析两者的不同。
DRG相对权重(RW)概念及内涵
DRG相对权重(RW)是对每一个DRG依据其资源消耗程度所给予的权值,反映该DRG的资源消耗相对于其它疾病的程度。
DRG权重是反映不同DRG组资源消耗程度的相对值,数值越高,反映该病组的资源消耗越高,反之则越低。
DRG相对权重(RW)计算方法
DRG组病例例均费用数据来源
1.历史数据法
采用前3年住院病例的历史费用或成本数据计算权重,各DRG组权重是每一 DRG 组的平均住院费用与全部病例的平均住院费用之 比。由于医疗费用数据比医疗成本数据更易获取,目前大多数DRG方案均采用医疗费用历史数据法计算基础权重。(不建议使用平均住院日替代医疗费用)
2.作业成本法
由于当前医服务价格存在严重扭曲,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不能很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当前实际住院费用的结构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医疗服务的成本结构。
因此,作业成本法按照医疗服务的过程,将住院费用按“医疗”“护理”“医技”“药耗(药品耗材)”“管理”分为 5 类,对照国际住院费用不同部分的成本结构,参考临床路径或专家意见确定每个 DRG 各部分比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提高DRG权重中反映医务人员劳动价值部分比例,并相对降低物耗部分比例,然后再使用调整后的费用均值计算 DRG 权重值,因而能比历史数据法更好地反映出医疗服务的真实成本结构。
DRG评价的相对权重
DRG评价时更多的关注技术本身,而整个DRG病组中由于各类收费价格的严重扭曲,因此在实际的应用中多数采用作业成本法,去弱化药品耗材收入的占比,提升医疗、护理等的权重,使用调整后的费用均值计算DRG权重值,校正之后的相对权重可以较为科学地反应出技术所代表的难度,因此在区域评价中被广泛使用。
DRG付费的相对权重
DRG付费时更多的关注付费本身,虽然整个DRG病组中各类收费价格严重扭曲,但此类价格扭曲本就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在整个医疗服务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前提下,为了弥补医院亏损而造就的“以药养医”、“以耗养医”的局面,DRG付费改革必须基于现实去做长久性战略性调整,因此在做相对权重时采用的是历史数据法,只有认同当前的实际付费,然后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做好结构性调整,真正提升技术性劳务价格。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无论是DRG评价的相对权重,还是DRG付费的相对权重,都有其产生的意义所在,都是各种学者在实际管理中的应用实践,背后都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对于医院管理者而言,在实际管理中要注重两者的导向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医院也一样,唯有掌握收入基础,才能有谋求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DRG付费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大势所趋,是当前作为医院管理者始终无法规避的管理问题,因此在当前DRG付费的相对权重一定是需要深入各临床科室,不仅仅是临床科室管理者,甚至临床科室的医生、护士等都需要清楚地了解。
DRG评价会是长久存在的一种事物,对各家医疗结构的评价会伴随着医院的长期存在。医疗服务价格价格不合理、药品耗材收入占比过高的状况会随着DRG付费改革逐步趋于合理,我们要相信国家的决心和能力,DRG评价的相对权重也会越来越合理。因此,在医院管理中要把DRG评价始终贯彻其中,培养各级人员的技术性意识,才能持续保障医院的技术性。
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DRG付费改革虽然在当下很重要,但其对医院造成的终究是短期影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该影响也会逐渐减弱,相对的,两者的相对权重会趋同,终究会向DRG评价过渡。对于当下管理者而言,两者皆需兼顾,以轻重缓急来做决定两者的导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