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卫健委公开了重要文件《关于2018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在此背景下,一些临床疗效不明确,被滥用的药物使用将明显受限,在绩效考核指标的影响下,三级公立医院的临床用药也将受到约束。
考核体系中有多少个指标,涉及临床用药的指标都有哪些?
根据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的通知》,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个指标体系中,包含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定量50个,定性5个)。
其中,有近10个指标,与三级医院用药高度相关,对于这些指标,卫健委都给出了逐步下降或上升的导向型要求,比如:下转患者人次数(门急诊、住院)逐步提高;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逐步降低;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逐步提高;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逐步提高;辅助用药收入占比监测比较;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逐步下降;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逐步下降等。
可见,合理用药已经成为医院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就医疗机构用药而言,除辅助用药,或说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这一项指标外,包括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等指标都被一一纳入。
本次考核结果通报:在临床用药方面,2018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约为37.78DDDs,优于40DDDs的国家要求。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病房(区)医嘱单(处方)点评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和占比逐年提升,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达到52.25%(该指标是指有基本药物的处方占总处方的比例),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95.38%(该指标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用药中含有基本药物的人数占总出院人数的比例),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达到92.21%(医院使用的国家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用量与同期同种药品用量之比)。
值得注意的是, 6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采集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2019年度绩效考核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辅助用药收入占比”仍然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尤其是,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指标被纳入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意味着相关品种在二级及以上医院限用已成定局。换言之,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所列20个药物的监控正式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该通知还明确提出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实施动态监测,除特殊说明外,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上增加2019年数据,并要求各地应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数据质控,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调整的应用机制。不难预见,随着历年数据的累积,智能化分析技术提升,考核数据分析应用将被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考核结果将与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更紧密结合。
此次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纳入二三级公立绩效考核指标,再加上在2019版医保目录中国家重点监控品种被悉数调出,重点监控药品未来市场规模预计将彻底出局。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引导全国二级、三级公立医院有效提升整体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长期以来,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增加了医疗负担,也浪费了医保基金。通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未来医院的临床用药情况将直接呈现在全国系统中,无法编造数据、瞒报作假。滥用药物的现象也将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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