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何频频领跑?
2020年3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时隔仅50天,山东省便开出首张平台型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电子结算单,响应速度之快,创造了新医保改革的记录。
创造记录的背后,是山东省近年来对数字经济和大健康产业的高度重视。
2018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要求探索一批“互联网+”模式,构建医养健康服务网络体系。2019年1月,《山东省产业互联网“个十百”平台培育及奖补办法》(以下简称《“个十百”培育及奖补办法》)发布,提出到2020年,“个十百”多级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重点培育建设1家以上省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并实现良好运行,支持培育10家以上跨行业跨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100家以上特定行业、特定区域或特定应用场景的产业业互联网平台。
《“个十百”培育及奖补办法》将包括医养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10大产业作为全省重点发展的 “十强”产业领域。如果对新医保改革的时间节点进行简单梳理,不难发现,山东这个传统人口大省从医保电子凭证开始就逐渐领跑医保创新实践。
医保的创新实践可以简单分为支付载体和支付内容两大部分。支付载体方面,2019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山东、广东、上海、黑龙江、吉林、河北、福建7省市开展了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试点工作。
2019年11月,国家医保局在济南举行全国医保电子凭证首发仪式,启动全国医保电子凭证系统,签发全国首张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买药不刷卡。济南市作为省内9个统筹试点区之一,实现了基于医保电子凭证多场景线上应用,在医院端、医药端、医保端和家庭端的多项实用功能中落地。
支付内容方面,2019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后,北京、山东、四川、广西、辽宁、宁夏、福建、天津、河南、陕西等省和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定价,及医保支付范围、标准、结算方式等。
2019年12月,山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价格管理、医保支付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发布《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表》,第一时间划定互联网复诊价格、医保支付范围和结算方式。
不过,政策的纳入并不算真正的医保打通,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零售药店等在问诊、处方数据方面的打通,实现即时结算、在线支付,才能算是真正的打通。随后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无疑极大加速了包括山东省在内全国多省市调整医保信息系统、优化结算流程的过程。
2020年2 月 23 日,武汉医保局发布 18 条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其中包括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三天内,当地三家三甲公立医院以及微医互联网总医院(武汉专区)迅速改造信息系统,接入医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