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2023年4月7日《中法联合声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近日中法两国就人工智能方面达成一定共识。其中部分内容提到,两国一致认为促进人工智能的开发与安全,并为此推动适当的国际治理至关重要。
中法两国充分致力于促进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系统,坚持“智能向善(AI for good)”的宗旨,通过全面和包容性的对话,挖掘人工智能的潜力,降低其风险。
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两国致力于深化关于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模式的讨论。这一治理既应顾及技术不断快速发展所需的灵活性,同时应对个人数据、人工智能用户的权利以及作品被人工智能使用的用户的权利提供必要保护。
中国人工智能立法
2023年经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信部等部门批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当年8月15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提出,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支持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单位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数据资源建设、转化应用、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协作;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此外,《暂行办法》指出,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共享,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能。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扩展高质量的公共训练数据资源。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
欧美日纷纷立法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持续爆火,且应用范围逐步推开,世界主要经济体均纷纷出台政策或法规予以规范和监管。
除上述中国出台的法规之外,欧美日等地区都在立法或正在寻求立法以便加以对AI技术进行监管。
2023年12 月,欧盟层面就AI监管达成共识,并出台了《人工智能法案》(AI Act)。虽然美国拜登政府并未直接签署人工智能法案,但是拜登在2023年11月签署了一项关于人工智能(AI)的行政命令。日本则正在寻求在2024年年内出台一项监管生成人工智能(AI)技术的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