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获批 北京正在研究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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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据北京市财政局消息,近日由北京市牵头申报的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以下简称京津冀城市群)已被国家五部委联合批准,成为我国首批示范城市群。

据悉,京津冀城市群由北京市财政局、大兴区政府牵头申报,大兴区联合海淀、昌平等六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了京津冀城市群。

按照去年9月五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时间为4年,示范城市群获批后,五部门将依托第三方机构,对城市群的示范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示范期结束验收评估。

在财政补贴方面,中央财政将对示范城市群采取“后补助”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牵头城市要组织确定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在示范城市间的分配方案。这意味着在中央财政补助之前,示范城市群应有一定的财政体系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

北京市财政局称,目前,北京市已初步建立起了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覆盖关键技术科技研发、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车辆购置补贴等环节。

具体而言,在科技研发方面,根据北京市《关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的意见》,财政对燃料电池汽车及车用氢能制、储、运、加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创新给予支持。

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方面,北京市已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此通知,财政资金将在建设环节,对规模以上的加氢站建设予以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运营环节,给予加氢站每千克氢气运营补贴。

在车辆购置补贴方面,北京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确定市级补助标准,重点鼓励引导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建物流、长途运输、远郊客运等场景的应用和批量示范。

下一步,北京市财政局还将按照《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规范做好国家奖励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更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带动产业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生态系统建设。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以北京为主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落地,为产业鸣响“发令枪”,有望为板块带来新一轮政策催化剂,加速产业订单落地,利好市场对氢能行业前景的预期。

目前,京津冀城市群已经第一个落定,而根据今年4月五部门下发的通知,不只是北京,沪、粤、豫等地也拟将被纳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名单。

根据国家财政部8月份的公开回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成熟一个即实施一个,重点支持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应用场景清晰、政策制度有保障的城市群。由此来看,京津冀城市群落定之后,第二个获批城市群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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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盖世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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