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
根据《工作通知》,本次申报包括: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支持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补贴、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基于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等15类项目。
其中,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70MPa加氢站、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本期资金申报周期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经过严格初审的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责任人的责任,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我市及其他各级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