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首入《能源法》
氢能被称为21世纪的理想能源,有助于解决国家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氢能首次被列入我国的能源体系,并且排在风能和太阳能之前,而此前氢还是被按照“危险化学品”来管理的。
其中,“能源”的定义为:产生热能、机械能、电能、核能和化学能等能量的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等)、核能、氢能、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电力和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氢电优越性明显
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分为锂电动车和氢燃料电池车两大类,其共同特点都是“零排放”。虽然当前锂电动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但其巡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电池载重量小、环境适应性差等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而且后期锂电池的更换成本及锂电池回收问题都普遍受到市场的诟病。
相比之下,氢燃料电池车具有巡航里程长、加氢时间短、载重量大、环境适应性好等优点,可以作为锂电池车的重要补充,也可以作为电动车的主要动力来源,是新能源汽车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一般来说,纯电动车充电需要半小时以上,而氢燃料车仅需要3-5分钟,在续航里程和温度适应性等方面,氢燃料电池汽车车都优于锂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