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通知表示,各试点城市要及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备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知指出,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试点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每年3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如下:
原文标题 :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