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范式趁大模型热再谋上市,背后撤资条款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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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网》侯书青

第四范式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决策型AI的研发,为B端用户提供以平台为中心的AI解决方案,致力于使用AI分析海量经营数据,以提升企业的决策能力。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首次向港交所发起冲刺,如今已是第四次递表。

截至2021年2月18日,第四范式已经收获11轮融资,红杉、联想、腾讯等一众知名机构均出现在股东名单中。招股书显示,公司最新一轮估值已经达到29.15亿美元,与已上市公司创新奇智的市值相当。

借着ChatGPT的大火,第四范式也于近日向外界展示了自己的大模型产品“式说3.0”,并提出AIGS战略。创新奇智等AI同行的股价在上市之后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第四范式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推动上市进程,是否会令估值受损也是一个值得考量的因素。

业绩显疲态

第四范式在招股书中称,自身是一家人工智能软件公司,专注于提供以平台为中心的人工智能软件。公司主要服务B端客户,让用户能够基于自身现有的数据开发决策类人工智能应用。

与创新奇智等AI同行一样,第四范式目前仍然面临着巨额亏损,AI技术的商业化道路仍未看到曙光。

2022年,第四范式的亏损额首度收窄,但幅度有限。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2020年-2022年)第四范式的年度亏损分别为7.5亿元、18.02亿元和16.53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年度亏损分别为3.72亿元和7.18亿元。

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亏损收窄的主要原因是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减少。

同时,公司的营收增速也开始初显疲态。报告期内营收分别为9.42亿元、20.18亿元和30.83亿元。其中2020和2021年,公司的营收增速均超过100%,分别为105%和114.2%。而到了2022年,增速则降至52.7%。

目前,第四范式面临的挑战来自两方面,一是若此次上市未能成功,可能触发撤资权,且当前的市场对AI企业的认可度也值得重新考量;二是公司的业务应用前景不够清晰,且公司并无其他业务能够供养AI业务的花销。

进退维谷

第四范式在招股书中投资者的权利部分称,投资者获授惯常特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购买及共同出售权、反摊薄权、清算权、撤资权、信息权。2021年7月16日,第四范式首次递交招股书前,公司与当时的股东签订了终止协议,上述特别权利已经失效并终止。

但协议中仍保留了4个与复活撤资权相关的前提,其中就包括“在D系列融资完成后48个月内或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未完成上市。其他3个前提分别为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公司未能在上市申请失效后3个月内重新交表、未能通过上市批准。

2023年1月15日,第四范式彼时已经第三次递交招股书,各方在这一天签署了一个“补充协议”,将“48个月内”条款的日期更改为“2023年12月30日前”,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由于撤资条款的存在,第四范式已经没有退路,因为目前公司的负债状况不允许第四范式继续拖延。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赎回负债分别为21.47亿元、58.22亿元、64.93亿元。截至2023年3月28日,第四范式赎回负债总额达到66.22亿元,总负债达81.8亿元。公司表示赎回负债的大幅增加与公司的股权融资活动有关,而公司截至2022年末的总资产仅为67.19亿元。

企查查显示,第四范式已经经历9轮融资,红杉、联想、博裕等知名机构曾参与其中。招股书披露,公司在2021年2月引入腾讯战略融资之后,估值已达29.15亿美元。

但第四范式的上市进程已经拖了近两年之久,2年前的估值能否在资本市场上成功兑现,也是第四范式和它的股东们需要考量的因素。

2022年1月,创新奇智登陆港交所,上市之初市值约146亿港元,一年多的时间中股价最高触及26港元,但迅速回落,目前市值为114.94亿港元。

第四范式的身后几乎没有退路,若能在年内成功上市,2023年的港股市场会给第四范式打出怎样的分数呢?

商业化前途不明

作为一家AI公司,第四范式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来自应用开发及其他服务,而公司自研的先知平台及产品所贡献的收入则少于前者。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先知平台及产品的相关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5.7%、50.3%、48.4%,应用开发及其他服务的收入占比则逐年上升,分别为34.3%、49.7%和51.6%。2022年,两部分业务的占比开始反转。

先知平台及其产品主要是指在用户服务器上本地部署的软件,以及在服务器或其他硬件上预装的先知平台软件。而应用开发及其他服务则是根据用户的需求,第四范式基于先知平台开发定制化的AI应用,按照个体项目向用户收费。

而在应用开发及其他服务中,包含着较大比例的外包研发。

2020年,第四范式的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包括硬件供应商及开发服务供应商,而到了2021年,前五大供应商完全由开发服务供应商组成。到了2022年末,除了第3和第4大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均与开发服务有关。

报告期内,第四范式的研发开支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0%、61.9%和53.5%。而技术服务费在研发费用中的占比分别为51.2%、67.3%和73.9%,占比逐年走高。

第四范式选择将最主要收入来源外包出去,显然是为了降本增效。但这一举措对公司毛利的影响微乎其微,2022年,第四范式的毛利率基本维持不变,报告期内分别为45.6%、47.2%和48.2%。2022年的毛利率低于A股上市公司商汤科技的66.8%,高于创新奇智的32.6%。总的来看,40%左右的毛利率属于行业平均水平。

第四范式将自身的AI产品定性为“决策型”AI,但公司目前还没为它的产品找到一个合适且具体的应用领域,这也导致公司的客户不够稳定且行业分布广泛。第四范式报告期内历年的前五大客户变动十分频繁,除了客户H之外,再没有任何一个客户的名字两次出现在名单中。历年前十大终端用户的字母代称,在报告期内被用到了V。而商汤科技的前五大客户则较为稳定。

公司处于“以平台为中心”的决策类人工智能市场,在这两个词的限定下,这一市场显得格外细分。招股书中,公司取得了22.6%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一。排在后面的A、B、C、D四家同行,经比对可能分别是百度、阿里、华为、腾讯,占比分别为12.3%、8.9%、6.8%、5.6%。

这四家企业之间的共性,也是他们与第四范式之间最大的不同:它们自身都有已经成熟的支柱业务贡献资金,即便短期内找不到商业化路径,也能够支撑起AI技术的巨大花销。

与其靠外包开发节约开支,第四范式想要扭转亏损,最要紧的是为自己的产品找到更明确的商业化用途。与招股书中列出的竞争对手们相比,时间并不站在第四范式这边。(思维财经出品)■

来源:投资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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