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驰科技高管纠纷进展,原法人代表潘思宁抛出一套证据!

猎云网 中字

日前,自动驾驶公司景驰科技法人代表潘思宁起诉了公司CFO吕庆,双方通过自媒体发声各执一词,一度陷入僵持。猎云网在《景驰科技内乱风波:原法人代表潘思宁起诉公司CFO吕庆,伪造签名质押股权?》一文中进行了初步报道,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潘思宁又发布出来了一系列幕后证据。

当时潘思宁起诉景驰科技CFO吕庆等人未经本人同意,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质押,还通过伪造潘思宁的签名和股东会决议,将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非法变更为吕庆,伪造潘思宁的签名,谎称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欺骗工商局进行补领,潘思宁表示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审理。当时景驰科技回应称早在数月前向潘思宁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景驰科技前员工潘某以个人名义发布了某些不实信息,无端指责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营,罔顾过去几个月的事实,扭曲了包括吕庆在内的景驰科技管理层团队为保障投资人和全体员工的利益以及公司正常的发展而做出的全部努力。

景驰科技官方发文表示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是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罢免了潘某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职务,潘某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事实严重不符,事态一度陷入僵局。

7月13日晚间,潘思宁通过个人公众账号发出了该案件的一系列证据,称这些资料均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的,《景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档案材料》如下:

潘思宁发文表示,《景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档案材料》是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本人变更为吕庆的工商申请资料,该资料中的 《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18年6月1日) 和《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2018年6月1日),上面的本人签名均系假冒,《指定(委托)书》上加盖的公司公章亦属假冒。2018年6月1日,本人并没有召开或在公司会议室参加过股东会会议,未作出过该执行董事决定,也未在《指定(委托)书》上加盖过公章。

《景骐营业执照挂失更换的工商申请材料》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均由本人保管并未遗失的情况下,经伪造本人签名,指定吕庆申请补发的工商申请材料,该资料中的《更换、增(减)补证照申请表》、《情况说明》(2018年6月8日)、《情况说明》(无日期)、《指定(委托)书》,上面的本人签名及指印均为假冒。本人从未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关村分中心”办理过上述申请补发营业执照事宜,也未签署过上述申请文件。

截至发稿前,景驰科技官方尚未对这些材料给出明确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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